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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晓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海晓博士,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向董事会提供独立建议。

 

张博士于律师事务所拥有超过23年的工作经验。1998年10月至2000年3月,彼担任舒诺贝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法律助理。2000年3月至2003年7月,彼担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业律师。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彼于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任职。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彼担任威嘉国际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执业律师,主要负责就并购项目提供法律建议。2008年3月至2009年5月,彼先后担任新加坡王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上海代表处高级法律顾问及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年7月至2019年4月,彼担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负责就反贪污、合规、知识产权及争议调解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建议。自2019年4月以来,彼一直担任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负责就反贪污、合规、知识产权及争议调解相关事宜提供法律建议。2015年至2019年,彼连续获国际法律排名机构Legal Band评为“合规领军人物“。自2019年11月以来,彼亦一直担任国际商会仲裁及ADR委员会仲裁及反贪腐工作小组专家成员。

 

张博士于1993年7月于中国同济大学(前称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获得其首个工业管理工程学士学位,并于1995年7月于中国复旦大学获得其第二个国际经济法学学士学位。彼于2002年5月获得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于2013年6月获得中国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学位。